为更好地为服务商会,服务会员,增强商会的凝聚力、向心力,推进商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会长轮值制度。
一、会长轮流值班,由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担任,每位会长轮值周期为一个月。
二、会长轮流值班,主要通过电话值班的形式进行,值班期间,至少用半天时间到商会坐班办公。
三、轮值会长职责:
1.在会长领导下主持商会工作,处理商会的日常事务,协助处理商会的应急事件。
2.宣传商会工作,扩大商会影响,对商会建设提出工作建议。
3.听取秘书处对商会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,并检查督促秘书处的日常工作。
4.在秘书处的统一安排下,至少走访一至二家会员企业单位,听取会员企业情况介绍,了解会员需求,采纳会员合理建议,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。
5.代表商会出席市总商会、兄弟商会、会员企业的相关活动,接待市政府部门、总商会、兄弟商会、会员企业的来人来访。
6.填写会长值班日志,并对轮值情况进行小结。
四、会长轮值顺序由秘书处统一安排,并提前一周通知轮值会长,如该轮值会长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轮值的,可提前一周向秘书处申请调换或延期,由秘书处协商调整;也可自行与其他轮值会长对调,但需提前告知秘书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