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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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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庄商会会议制度

  一、会员大会
  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
  参加对象:全体会员。
 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权是:
  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  (二)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  (三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  (四)决定重大事宜。
  会员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 会员大会每届二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苏州市工商联审核批准同意,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
  二、理事会(会长会)
  理事会(会长会)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  出席对象: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
  理事会(会长会)的职权是:
  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。
  (二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。
  (三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  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。
  (五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。
  (六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。
  (七)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。
  (八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
  (九)听取商会秘书处阶段性工作汇报。
  (十)讨论决定商会日常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事项。
  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  理事会(会长会)须有2/3以上理事(会长)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(会长)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 理事会(会长会)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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